1.固定资产的范围。凡购买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价虽然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等均为固定资产。包括:
(1)各科室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用具、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办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照相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3)其他单位调拨、赠送和奖励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2.固定资产的购置。各科室需购置固定资产,须先提出申请和预算,经主任同意后由行政科办理,统一安排购置。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手续后才能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交付使用。
3.大宗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按照学校设备采购的程序,由学校相关部门采购。小额资产的采购由行政科自行办理,但必须应有二人以上经办,货比三家。
4.固定资产采购的报销,应凭销售发票和固定资产入库单,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同意。
5.固定资产的使用和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固定资产原则上分配到各科室使用,相对固定。必要时办公室可统一安排,调配使用,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使用部门和个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避免损坏。
6.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科负责办公室的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实物与明细账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物登卡,按卡登记台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实账、物,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
7.固定资产使用人因工作原因变动时,应由行政科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8.所有固定资产未经行政科同意和办理手续,不得转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任何人领用、借用固定资产,都必须签字登记。
9.凡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经行政科核查,经主任同意后统一处理。
10.工作人员应该爱护固定资产,经常维护和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